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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赛事-关于2012浙江省新势力影像作品展的征稿启事
关于2012浙江省新势力影像作品展的征稿启事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02-16 来源:网络 点击:5092 次  【打印

  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2012浙江省新势力影像展,其宗旨是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推介我省在摄影创作中有一定成绩,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家,为中青年摄影人提供崭露头角、展示才华的舞台,为我省摄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
  大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,诚邀浙江广大在校学生、中青年摄影师、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。

  一、征稿细则

  1、申报方式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。

  2、申报者提交资料:  提交体现本人创作水平与风格的作品一组15幅,每位作者限投二组。每组作品均需附填写完整清晰的《2012浙江省新势力影像展作品表》。只接收电子照片,不接收纸质照片。投稿者需邮寄的内容包括:光盘(其中存有照片文件和电子录入的《2012浙江省新势力影像展作品表》

  电子照片要求:长边不低于1024像素,高质量JPG格式,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。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“作者姓名-作品题目及组照序号-所在市”。作品入选后,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,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。

  3、 大展不收参展费,不退稿,且不退投稿所用的存储介质。

  4、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
  5、大展不接收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影展、国际影展、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。

  6、针对所提交作品阐述本人对摄影理解和思考的文章一篇(约700-900字)。

  7、个人工作照一幅。

  二、时间安排: 

  (1)截稿日期:2012年8月30日(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)

  (2)2012年9月评选。 

  (3)在浙江美术馆举办展览和画册首发式。

  三、其它事项: 
 
  (1)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、名誉权和著作权等法律事宜由入选者自行负责。
 
  (2)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作品作为宣传、出版画册用途等,不付稿酬。 
 
  四、本活动的解释权归本展览主办单位。

  (1)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、名誉权和著作权等法律事宜由入选者自行负责。
 
  (2)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作品作为宣传、出版画册用途等,不付稿酬。

  五、联系方式

  投稿地址:杭州市建德路九号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
  邮编:310006

  联 系 人:毛小芳谭琳姗   电话:0571-87020617  

  咨询邮箱:zjsx@vip.163.com

 

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
2012年1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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